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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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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首先,依據憲法,總統除了犯了內亂與外串罪得以馬上追訴外,其餘的刑法,民法在總統任內根本不被追訴也就是說不會審判,要審判也得等其卸任之後! 那麼請告訴我在法律上除了內亂與外患罪外,怎麼判決總統有罪? 再來,倒扁的問題上,您去看看西方民主國家,也可看看亞洲各國,一個真正完整的民主架構,是當在體制內無法達到訴求,就可走向體制外,若是大多數的民意都支持,這就不能使用自由心證來概括了......................... 再者政局穩定是執政者的藉口目的是不想要其政權垮台,國民黨用這招,民進黨也用這招,問題在於政局有真的穩定嗎?把過錯都推給藍綠對決公平嗎? 您若要提出另類思考沒有人會反對,但必須要合乎邏輯! 倘若照您的想法,那麼就可立法禁止體制外的罷工,廢除集會遊行法,因為罷工,集會遊行都屬於您口中的自由心證,也都會造成社會些許的動亂,甚至政局的動盪! 那麼乾脆獨裁好了,獨裁國家政局最為穩定,人民也不敢吭聲,非常符合版大您的需求! 最後我只能說當人民走向體制外的時後,背後所表達的是痛苦, 悲哀,甚至活不下去的官逼民反的結果! 若然您還是認為您的論述是正確的,那小弟也不會與您爭辯,就讓這個國家專制獨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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