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23 (permalink) | |
管理員
![]() ![]() ![]() |
![]() 引用:
你的老闆對你不好,出差的時候特意繞到台灣來幹掉老闆~~按照蔡政府邏輯 算死者倒楣.....台灣是屬人主義,非台灣人受害司法不會追究.. ![]() 那之前毒品案幹掉外國人的那殺人犯可以回美國或者以色列了....反正死者又 不具有中華民國台灣公民身分... ![]() ![]() 啊~~~如果僅具有中華民國公民身分,我想蔡政府應該也不想追究吧!? ![]() 僅保障中華民國台灣公民... ![]() 萬一~~我說萬一喔~~~又有啊豆啊殺死啊豆啊的代誌花生,芒果乾咩安怎咧!? 請李安導演拍電影好了~~~法外之地殺戮之島~~台灣 描述一對外國情侶來台渡假,女友背著男友在台灣認識了同來渡假的外國人,還 發生了一夜情,論及婚嫁的男友怒不可至。於是將女友在台灣給謀殺了~~~ 幾天後台灣司法當局圍捕死者男友,頒發法外之地殺戮之島的獎牌,並當面告知 台灣不想管你們之間的鳥事,發放放棄司法管轄權證明書一張,確保你回國之後 萬一面臨司法追訴,台灣不會、也不願意配合該國司法部門協助偵查此案..... 從此台灣天空、陸地再也沒有外籍航空器、人員到台灣區域活動.... ![]() |
|
![]() |
送花文章: 794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