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17, 08:28 A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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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評論 - 中共謀財的詭辯術與國民黨的不義黨產
伍凡 草庵為您揭開中共謀財的詭辯術
http://hk.epochtimes.com/bh/6/1/16/n1191922.htm 【看中國2006年01月16日報道】伍凡:各位觀眾好,歡迎收看獨立評論。不久前,中共一篇新聞報道說:目前中國的國有企業在全國經濟中所佔的比例,已經從二十年前的百分之百八十二下降到了百分之二十七。中國已經從計劃經濟轉向了市場經濟。今天,我們就談談中共的國有企業轉型的問題。 草庵:中共經濟改革確實是從國有企業開始,因為當時的國有企業經濟效益極差,幾乎是全面虧損。所以,當鄧小平上台之後宣佈的一件重要事情就是,中國國民經濟已經處於全面崩潰的地步。 伍凡:為了挽救中國經濟,鄧小平選擇了經濟改革的道路,這是他當時的無奈選擇。首先是推動承包制,取消計劃經濟,使中國的國營企業逐步走向市場化,當時最著名的政策就是價格雙軌制。 草庵:後面的政策是利改稅。也就是原來將中國國營企業上繳的利潤改為向中央政府交稅。這項政策基本上是一個重大的改革。將國營企業由政府的一個利潤部門轉變成為了一個獨立的非自然人的社會法人。可以說是中國自中共建立政權之後第一次走向了政府治理的過程。儘管他在改革中並不完善,但他建立的現代的企業體制,可以說是一項重要的社會改革。 伍凡:利改稅的過程中也為私人經濟舖平道路,使得私人獨立法人機構成為司法上的平等單位。為真正的中國市場化自由經濟社會開闢了道路。在那個時候,基本上胡耀邦和趙紫陽在執政。特別是在當時,經濟改革深入到了這個層次的時候,趙紫陽提出了深入開展政治改革的目標。因為市場化自由經濟建設必然牽涉到中共的政治體系和司法體系。 草庵:不過,中國總是很不幸,正在即將進行政治改革的時候,保守派起來了。六四天安門事件的最大問題是中國的政治改革派被全面鎮壓,相當一大部分的人被流放海外。結果,中共的經濟改革在關鍵時期失去了政治改革的配套改革,中國經濟就處於了一種非常臍型的狀態。儘管在一九九二年,鄧小平進行了南巡講話,推動中共繼續進行經濟改革,並提出了發展是硬道理的口號。但無論如何,中國出現了如何的問題和變化,政治改革都被當作禁區。沒有人敢去觸碰,中國的一切經濟改革和活動都是以避開「政治改革」為中心,開始了一系列的違法甚至是違憲的經濟發展道路。 伍凡:在當時,中國因為六四天安門事件停止了政治改革。但在社會主義陣營中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首先是蘇聯解體,蘇共被解散。緊接著是東歐共產主義國家全面資本主義化。在中國放棄政治改革,只抓經濟建設的同時代,首先是俄國緊接著是東歐國家都開始了一政治改革帶動經濟改革的時代。他們的基本模式是,先是政治上取消共產主義,確立資本主義制度,然後是全面私有化。普遍採取的方式是全部國營企業和土地礦山等公共財產用票據的方式發放給全體國民。他們採取的方式基本上是最原始的,最平等的平均分配方式。 草庵:這就是中共一直宣稱東歐國家和俄國經濟失敗的「震盪療法」,另一種說法是「長痛不如短痛」。他們的做法在當時與中國片面發展經濟的方式相比確實是不如中國穩定。特別是俄國,在當時制度的一瞬間轉變過程中,缺乏司法配套,經濟出現了幾年的停滯。但在東歐國家由於他們吸取了俄國的教訓,他們在轉向的過程中就非常的好,即使是蒙古這樣的國家,他們在處理私有制的私有化過程中非常的公平,絲毫沒有影響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上政治混亂。這些國家都是非常的穩定。相反南斯拉夫因為堅持一黨獨裁和專政,倒是出現了數年的戰爭。 伍凡:中國在進行經濟改革的過程中,目前也有了大量的私有企業。就像國內官方公佈的數據一樣,在最近的十年,中國的國營企業已經從佔據國民經濟的絕對地位轉為非常次要的地位,他的比例已經從百分之百八十二下降到了百分之二十七。這也是非常大的變化。但在這種私有化的過程中,中國是否也和俄國或著是東歐國家一樣在私有化過程中非常的公平,消除了未來的政治動亂的因素。這才是一個非常需要關注的問題。在我看來,目前中國經濟改革已經到了極限。貧富分化遠超過俄國和東歐這些原來的社會主義國家,更超過了美國,日本等資本主義國家。特別是在取消了原來的原始社會保障機制和醫療,教育機制之後,全面實行了市場化原則。中國實行了大量的市場化實驗,但原來屬於全民所有制的國營企業財產都怎麼變成了私有財產? 草庵:中共是個非常聰明的政黨。在當年趙紫陽執政的時代,中共為了進行經濟改革,在政治上確實進行了不少的改革準備。因為當時的保守派勢力強大,但在司法體制和政治制度改革上仍在趙紫陽的堅持下進行了舖墊但這個改革最後被中止了。但經濟的發展必須要適當的政治配套。結果,在後來的避開政治問題的選擇下,中共就出現了嚴重的官商結合現象。私有化過程也出現了嚴重的不公平。首先,我們看一下憲法的改革。在一九八二年的《中國憲法》中,有關內容卻是這樣寫的:「第一章 總綱。第七條國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營經濟的鞏固和發展」。相反,在中國目前的公司法中則有這樣的條例:第一章 總則。公司中的國有資產所有權屬於國家。在第二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條例中則這樣明確:「第一節設立。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可以單獨投資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第二十一條本法施行前已設立的國有企業,符合本法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條件的,單一投資主體的,可以依照本法改建為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多個投資主體的,可以改建為前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企業改建為公司的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伍凡:這裡的憲法規定的很清楚,這就是,國營企業是全民所有制,是屬於全體國民的企業。但在後來的憲法修改中出現了不同的地方。根據目前的《中國憲法》: 「第一章總綱。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在「第七條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它在這兩條中提到了國有經濟,但並未確定國有企業這個定義。在這兩部不同的憲法中,最大的改變是「國營企業」變成了「國有企業」。一字之差不容易被人發現,但其中的內涵卻有很大的變化。 草庵:確實如此。國營企業是全民直接所有。全民直接參與管理。但國有企業雖屬於全民所有,屬於委託參與。國營企業的管理權屬於國民自己,這在中國的法律地位上有明確的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本身的產權歸全中國百姓所有,不分男女老少,人人平等都擁有其中一部分,是直接的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並未授權之前,政府無權管理,也不能將他轉變成為國有企業。事實上,中國法律上有個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從法律意義上授權了 「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可以委託任命全民所有制企業管理人,並監督全民所有制企業管理人工作。從這個法律定義上看,中共政府根本就無權出售或轉讓全民所有制企業。 伍凡:國有企業就不同了。國有企業在註冊上應該是政府投資並代為管理,這是毫無疑義,國有企業是間接的全民所有制。這一字之差就把原來的企業產權給變更了。管理權也從全民轉變成了政府。所以,從嚴格意義上講這種改變是非常大的一種變革。中共用一種詭變術就將百姓所有的財產管理權變成了他們政府所擁有的財產管理權。 草庵:我可以舉個例子。這就好比我們大家有了些財產,我們就將一部分的錢拿到了銀行,我們把錢放到了銀行,委託銀行管理這些錢,我們只靠銀行利息謀利。但後來我們發現,銀行不僅僅把我們存到銀行的錢拿去管理了,而且還把我們房子和其他沒有存到銀行的財產管理了。而且他們可以隨意的變賣我們並未委託給他們的財產。這不是強盜嗎?他憑什麼要把我自己沒有委託給他的財產也要強行管理?看這個例子大家可能覺得可笑,但實際上他就發生在中國。 伍凡:我們看看最近幾年的中國經濟改革,幾乎都是在這個變化下進行的。大量的屬於全民所有制的國營企業先是被轉成了國有企業,然後,政府官員和企業官員就合理合法的地進行變賣。將原來屬於全民的企業賣給私人,或搞什麼「管理層收購」。將本來沒有權利出售的企業出售了。 草庵:任何缺乏政治改革配套和司法配套的經濟改革都會陷入一個誤區。因為根據某些學者的理論,人是自私和貪心的。如果沒有制度的約束,人根本就不可能控制自己的慾望。共產主義實驗的失敗就已經說明了這個問題。在中國,中共裡面的一些權利持有人就是利用避開政治改革和司法制度改革這個理由,以穩定為理由,大量地進行權利腐化交易,用權利將國民的財富轉化成為個人的財富。用非法的手段和詭詐術來欺騙中國百姓。 伍凡:如此說來,中國政府成立的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也是非法的。他們管理的國有資產本來是國營資產,他們根本就沒有經過司法程序和國民的授權,他們根本就沒有權利去管理這些國營企業,更沒有權利去出售這些企業。 草庵:正是如此。但中國就是這樣一個國家,一切都是以國家的名義進行著違憲的行為。一切權利擁有者和政府利用各種手段非法地剝奪國民的利益,維護他們的統治。正是這些經濟利益讓他們結成了一個個利益集團,形成了更深層次的腐敗。 伍凡:中國經濟改革不能缺乏政治改革,更不能缺乏司法配套改革。我們今天提談,就觸及了一個中共經濟改革和發展的一個詭詐現象。不過,在中國,這樣的事情還很多,今後我們有時間再多談一些。今天就暫時先談到這裡。謝謝各位觀眾的收看。再見。 草庵:再見。 新唐人獨立評論(57) ============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上任才半年,就出售黨產獲得一百七十億元以上進帳,這些來自台灣全國人民的錢,是不是也應該吐出來還給全民? -------------------------- 轉貼文章請加註出處網址scotty(2006/6/18 pm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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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11:47 AM | #3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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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聽你的論述好像上帝的口吻,隨政客起舞之說,皆過於主觀唯心,請自重.
2.國民黨黨產200多億的不義之財,已是眾人皆知之事。只有閣下不知,為那些政客背書,一點意義也沒有。相關黨產討論,汗牛充楝,列舉一二如下。 http://bbs.ntu.edu.tw/cgi-bin/readge...RAO4&type=file http://www.money.org.tw/news.asp?Ser...96%B0%E8%81%9E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4/today-p2.htm http://www.globaletimes.org/KMT_Property.htm http://www.epochtimes.com/gb/4/10/13/n688690.htm http://content.sina.com/magazine/89/...skin=magCenter 3.你對政治的看法只有二分法,不是綠就是藍.但我不是綠,也不是藍,你看到了嗎?你的主觀使你看不到這一層. 4.我很願意相信你有理性,但請保持一定的理性和風度,不要隨便猜測別人的內心想法!這才是就事論事. 5.到目前為止,除了scotty以外,說實在的,容不下異聲的感受仍強烈,看官應看得出來我的孤獨. 6.台灣媒體顏色色譜,大多傾向紅色,難道你又不知道了? 一些私人的網站,其政治立場誰也管不著啊!而且你怎麼不說藍色或紅色的網站又是什麼德性呢? 7.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日前公布「二○○六年世界各國自由度調查報告」,台灣在「政治權利」(Political Rights)及「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兩項指標上,均獲得最高等級的一分,再度被列為「自由國家」,在「政治權利」指標得分較去年進步,創下歷年來最佳成績。 (see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1/today-p4.htm )你不滿台灣的自由度,但從全世界來看,台灣已算很不錯了。比起國民黨一黨專政白色恐怖時期和中共專制極權國家,那又好太多了。 8.誰污衊毀謗誰? 造口業?我沒這種想法! 你的臆測太多, 也太主觀, 我只是來說理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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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12:18 PM | #32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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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我說的用膝蓋想也知道,這種問題我也可以反問您,大話新聞的主持人鄭弘儀的立場偏想哪一方?雖然他自稱中立;TVBS全民開講主持人的立場偏向哪一方?我想您也知道,雖然他也自稱中立,這需要證據嗎?更況這不是污衊,支持綠的就很可恥嗎?就是犯法的嗎?何來不尊重他人? 3.用庸才,用鸚鵡就是不尊重他人嗎?那麼請問,他的發言瘸不與民進黨綠營的論調一致是不是像鸚鵡學說話樣的重複?有前述的發言行為是不是等於就是庸才?若連這樣的邏輯觀念都被硬ㄠ成二分法,那我只能說版版主的立場確實有所偏頗! 4.您引用的自由時報本身就是不公正客觀立場偏頗的媒體,是綠營的媒體! 5.我在使版時事區的發言不是第一次,我更不是嚴以待人寬以待己的人,請板大去看看我其他討論串的發言! 6.你引用自由時報的新聞,問題在於自由時報並未刊登監察院報告的內容,連一點都沒有您卻說舉出證據,我質疑有何不對呢? 總之我要告訴大大,監察院本身並無權力與權限調查國民黨,所以五年前的調查報告目前已經撤除,不論是監察院網站或是其內部刊物根本看不到這份報告,記住,監察院沒有司法權,監察院只有調查權,只能調查公部門與公務人員,無法也不能調查人民團體,法律上有明文規定,違法取證不得算證據,更何況監察院是違法調查,請問您提的所謂證據只是媒體新聞卻不見調查報告全文甚至連引用一點內文都沒有,這能算你所強調的證據嗎? 您指陳我的不對我願意受到公評,您身為版主有群線根據您主觀的好惡來處罰我,就算是您刪除我的帳號,坦白說我無所謂! 我沒有對不起我自己的良心,沒有對不起別人,更沒有對不起史版! 最後只能說企樓的樓主用一篇布相關的文章再以個人畽點感想導入黨產,其目的不言可喻,我等到第四篇第五篇位等到他明勸的證據與答覆,所以提出庸才與鸚鵡說.版規第七條: .討論請互相尊重!!勿用挑釁、輕視、謾罵等方式!! 討論互相尊重(若本人不尊重樓主,第一篇回應文就不會使用疑問句,還特別強調是疑問句)勿用挑釁、輕視、謾罵等方式(等到第四篇回應,我回應他我還在等他的證據,您自己去看看我的回應!).到了下面他與加菲貓板大爭執,我還是沒有看到他的答案,看到的只是綠營一慣的的回應模式,這些我可以往各大綠營論壇複製很多給您看看,所以我用鸚鵡,用庸才來反諷他,這是挑釁嗎?這是輕視嗎?這是漫罵呢? 人先要自重而後人重之,從頭到尾我沒有提到TWGO這暱稱,就是對他的一種尊重,以上若您所說那以前我的發言早就違反版規了! 版規7.討論請互相尊重!!勿用挑釁、輕視、謾罵等方式!! 意圖對發表者或是回覆者做明顯人身 攻擊與意圖挑起筆戰,請對事而不是對人的方式來客關討論 請問版主與樓主是否也同樣觸犯了版規?是否是關以待己,言以待人? 版規得制定是在備而不用,是在規範所有會員的行為,就如國國家的法律是一樣的,國家制定法律,司法機關是採取不告不理主義,原因就是本國法律所採取的是無罪推定論! 這裡就是因為版規處裡有彈性,包容一切的言論才不會像南方論壇,若是利用版規來對付不同聲音的人那才會變成南方瘋人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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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CPU:AMD K8-4200 X2 MB:A8N-SLI Premium 顯示卡:青雲6600 512MB DDR2 128Bit / SLI/DVI/TV OUT RAM:創見 1GB X4 雙通道 HDD:SATA0:希捷400G/SATA/7200 8MB SATA1:WD 250GB*7200 SATA2:16MBIDE0:Maxtor250G/7200 8MB IDE1:HITACHI 250G/7200 8MB POWER:Enhance 400W 12CM FAN CDROM:LITON 52X DVDRW:PINEER DVR-A10X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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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12:45 PM | #3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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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那貼討論黨產的只是流於討論,誰也沒能拿的出證據,引用討論網頁就想當證據嗎? 3.我對政治的看法若是只有案分法我就不會去推崇民進黨內某些直得推崇的人,我的立場不敢說是中立,我由早期的支持綠轉到支持藍,這在板上大家都知道的! 4.爲政客背書者是您的言論,民進黨說國民黨黨產是不當所得您就相信就爲其背書這有不對嗎?我們的立場是若真有不當取得就依法查辦,民進黨執政了六年有辦嗎?有提出證據嗎?這不過是騙取選票的口號罷了!真正位政客背書的是你們可不是我們的立場! 5.若是容不異聲站長管理員早跳出來說話了,您怎還能在發言討論?您的文章怎未被刪除?這就是你發言的自由,所以您的文章存在,膩的論店是否要同意您的論點才叫做容的下異聲?還是本版的屬性都要於你的立場相同才行呢?若是也沒有關係,您可以提出建議呀,您有提出建議的權利呀! 6.台灣媒體色普大多走向紅色,你看看立場是不是有偏頗?是不是又跟那些綠營支持者唱和了?哪有證據證明媒體是紅色的?你有證據證明媒體有紅色的資金?你的立場不言可喻了,您還要強辯嗎? 7.台灣若只與中共比是比較自由,但若與全世界其他的民主國家比較還差的很遠,談灣老是鬧國際笑話您認為台灣是民主自由嗎? 8.你沒又證據的指控國民黨黨產不當取得確邦政客背書,你沒有澃證明媒體有紅色背景卻指責其為紅色媒體這就是污衊,就是造口業!您能否認嗎?您有沒有這種想法從您地字裡行間就已透漏了,不是臆測,更非主觀認定! 若是來說理的,會用不相關的文章配合黨產問題挑起筆戰?會不關心現在人民的生活而去追究歷史公案而放任放縱現在的貪腐?這太好笑了吧,這就是說理? 好~~您要說理您就多提出點證據來證明您的論點是對的,我們也贊成司法單位來調查國民黨黨產,若有違法事證就嚴厲查辦,若無就還其清白,而不是人云亦云,人云亦云也絕不是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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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01:27 PM | #34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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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虛大 ... 國民黨確實有不當取得黨產之處,不然監察院幹麼列出來。
問題是看國民黨對其處置態度,是讓黨產信託。 他的舉例方式也不對,拿對岸的毛病來說國民黨...,實在是兩碼子不相關 ,也無虛爭論。不能說國民黨確實有不當取得黨產,而是對其弊而視而不見。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按鈕喔,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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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03:17 PM | #3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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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易挑起筆戰,您也說過您會為了怕發生不必要的口水戰而先去制止對方 那我身為版主,不是更有這份責任? 這跟鄭弘儀有何關係? 並沒有所謂卻切證據呀,鄭弘儀有說他偏綠的嗎? 難道我可以用個「膝蓋想也知道」,就把您歸類為那個顏色的嗎? 這樣您會服嗎? 用庸才、鸚鵡就是不尊重他人 我一開始就請您把這兩個詞收回去 現在還是如此,請自重 自由時報有承認自己是綠營的嗎? 若沒有,您也是需要為自己的話負責的 而何況,是不是綠營,與其所提資料無關 其引用監察院的報告內容,並非是自己所杜撰 您看事能只看事情本身,而不加入顏色嗎? 我說了,您可以拿出您看過的正式報告來指正我引用資料的錯誤 您舉不出來,現在又說監察院無權力、違法調查 國民黨自己都以監察院的報告來做返還黨產的依據了 是他們自己要讓這份報告有公信力的,不是我 而您,又能證明國民黨全盤否認這份報告嗎? 如此轉移焦點,是高明的討論、辯論嗎? 您說我以自己的好惡 但在這篇裡很明顯的是您先違反版規的 我好什麼?好大家言語上互相尊重 我惡什麼?惡有人想鑽版規漏洞,曲解版規良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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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03:25 PM | #37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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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那就先證明國民黨的黨產如何的不義吧!! 2.不過我倒是想先叫高鐵把他侵吞的不義之財先吐出來 3.台灣的中國人??哈!!我是台灣的台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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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我聽爺爺講了一個故事 故事裏的事是那昨天的事 故事裏有好人也有壞人 故事裏有好事也有壞事 故事裏有多少是是非非 故事裏有多少非非是是 故事裏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 故事裏的事,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已真實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從來沒有的事 其實故事本來就是已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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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03:41 PM | #39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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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本來我答應過不再回應您的"主觀發言" 似乎版主又對"庸才","菜鳥"之類的言語很有意見 這種言語本來就沒有一個準則,我說過沒有謾罵與人身攻擊,希望版主不要干涉網友間的辯論,顯然版主並沒有接受小弟的意見 再者,這個辯論提出證據應是樓主本人,並不是版主閣下應做之事 版主又再犯了"裁判兼球員"的毛病 在此我正式的認為SCOTTY不適合當本版的版主 希望不飛老爺出來評論,誰是誰非? 若SCOTTY還在此版當版主,小弟將永久退出時事版,不再參與任何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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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03:51 PM | #40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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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才會在虛虛大做出人身攻擊時介入 若有問題,可至申訴區,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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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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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04:00 PM | #41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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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尊重團隊管理方式與流程 版主各司其職,不飛主管早已聲明此區由muffy2234作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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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04:01 PM | #42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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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cotty版大很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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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04:29 PM | #4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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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樓主發文毫無證據,回應者要他舉證理所當然,就如同您到法院控告某人您必須要證據充分! 結果反而您卻去叫被告舉證被告有罪?這是何道理? 指控別人就必須要有證據天經地義,您舉的自由時報文章並沒有一丁點的監察院調查文,如何證明監察院調查? 再者,你爲何要舉證(還舉的哪麼離譜的證據)?這是樓主該舉證的,是您偏頗?還是看到樓主辯論不下去,然你立場跟他一致所以急於替他辯駁?這樣的版主是公正的? 對不起我沒有做人身攻擊,若您要主觀認定入我於罪,那請便! 反正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自古利用權勢打擊異己的事情經常發生我也不意外! 竟然還有人附和說您公正? 好吧!您非常公正,您是聖人,您都是對的,小蝦米鬥大鯨魚反正也鬥不過,您愛怎麼處裡就怎麼處裡! 一切隨您,到目前為止我還是稱呼你為您,對您尊重依舊~~~您愛怎樣就怎樣~~ 我虛虛俯仰無愧於天,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論點也禁得起公評,更從不畏懼權勢,你愛如何處理,還是那句老話,請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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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04:38 PM | #44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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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誰都適合版主,沒有適不適任的問題,重要的是在於對自己職位的尊重,與處事拿捏的分寸! 版主也是人,也有自己的政治立場與情緒,但若因為自己的政治立場而影響到版區管理那就有待商榷! 但不論如何,請您尊重SCOTTY板大,至於SCOTTY要怎麼做那是他本身良心與EQ的問題我們都不能給予置喙的! 您也不必離開,路遙知馬力事久見人心,該是什麼樣的人他就會是什麼樣的人,自己會露餡的 ! 您也請勿生氣,更不需要爲了區區在下的事情就離開,該再下離開的時候在下會自動消失的! 最後感謝您的仗義執言,真理是越辯越明,這是不變的道理! 再次說聲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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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04:43 PM | #4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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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現在又說「如何證明監察院調查」? 那您之前說的....您說你不嚴以待人,我該信嗎? 我的立場與您違反版規無關, 這些是您與我的問答 您現在不認帳,要推到版主職權? 您問我了,我焉有不回之理? 何來公正之疑? 有人附和我公正,我謝謝他 但我卻未曾對附和您的人作出質疑的動作 您的氣量何在? 哈哈哈,我有權,是捍衛版規之權 謝謝您說我是聖人,既然您也認同我是對的 那麼往後發言還請先參閱版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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