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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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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大:
請您原諒小弟 在多數的情形下沒有正面回答您的問題 因為法律的事件錯綜複雜 在沒有"完全正確"的取得個案"要件" 往往善意的建議也有可能會害了您而不是幫助您 F大算得上是個可以交朋友的性情中人 他先會勸您想開來,為公益犧牲小我 當他發現事實可能不是想像中單純 又會為您請教律師,謀求伸張正義 看得出來他是個可以為朋友二肋揷刀的人 可是如果您採用了F大的建議 有可能會延伸出來不是預期效果時的困擾 這樣反而扭曲了他的善意 因而做出上篇回應 如有判斷上的錯誤 還請F大原諒 .................................................................................. 至於G大您的問題 先前不敢冒然回答您的問題 是因為您的情緒還在盛怒之下 人在盛怒之下往往無法慬慎的思考問題 到了目前的地步 G大氣也消了大半 不說好像小弟也太不盡人情了 其實一個訴訟案件 只要疏漏了一個致命的"關鍵" 可能會逆轉全局的勝敗 不過沒關係 任何事情都有"簡易處理法" 以下是簡易處理方式 ....................................................................................... 法律講究的是"證據"而不是"轉述"或"傳述" 請您先至地政事務所申請相關地號的 一、地籍圖謄本 二、該地段、地號的公告現值 這些可以由代理人申請,不過您要帶所有權人及您自已的身份證明及印章,也要知道正確的地段、地號 知已知彼才能百戰百勝 A、請查看謄本中是否該地已劃為道路用地 (在都市計劃區內預定道路用地,不論興建與否在謄本中都會有標示) 如果已標為道路用地 那收捨起憤怒的心情去爭取較高的補償金額吧! (依法道路補償為公告現值。可是有但書,可以加成,加成最高不得超過現值的40%) 如果沒有標示為道路地請進行如下的評估 B、如果沒有標示為道路地 請長輩告訴您被占為道路的位置,依公告現值計算出占用地的公告現值為多少 如果現值在20萬之內,這官司不必打了,到最後就算蠃了您也會被長輩罵到"挫屎" 為什麼?看過我先前留言的都知道了咩 勸您就此跳出是非圈 如果現值在20萬到100萬間。自已考慮。 有的時候。"爽"比什麼都重要。 要不然就不會有人為了"一元"的賠償金,花數百萬打官司 如果現值在100萬以上。去打官司吧!本來這官司就不會輸! 重點只是訴訟成本的控管而已 ......................................................................................... 除了簡易法還有沒有捷徑法? 有的! 如果您的敘述沒有錯誤 在調解會中請"道路營建廠商"到場 請您表明要告他的立場 如果道路真的是依鄰長的指示舖設下去的 依以往多次的經驗值,第二天,營建廠商就會自行把它"回覆原狀"了 那麼您就已經先立於不敗之地了 要不要調解,要不要告其它的人都是您的自由 他們只剩主動來求您的份了 有沒有風險? 誠實的說..........有! 承包政府機構的營建商多數有某種顏色的背景(對不起小弟也怕被告,不能言明) 某一天如果有一些大哥或小弟到您家中做一些不禮貌的舉動 我想百分之九十九的善良老百姓都會"認了" 除非您比他"大條" .................................................................................................. 提醒您一點 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雖然不是公務機關 不過依其設立的本質 它屬於準公務機關 也就是說 調解委員會做出來的"調解" 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效力上高於雙方合意的"契約" 多數的承審法官會採用調解的結果 所以調解會的決議要在謹慎的考量下再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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