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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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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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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只好以法來服人。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糟糕的是有了典章制度卻不執行, 陳水扁 2000 年剛上台的時候沒有,但是到了2002 年底就完成建立,但是 陳水扁卻裝作不知情。這才糟糕。 我認為並不是因為陳水扁是中華民國的總統,唯獨是他不可以用【以前都可以為什麼現在不可以】, 而是當有典章制度就不能亂來,不然每個人都這樣搞不難保天下大亂。 美國水門案,尼克辛自動下台,... 是先主動犯案在加上行政權踰越司法權 最後在國會彈劾前才自動下台。 陳水扁,弊案從週邊延燒,也未以行政權踰越司法權,所以陳水扁敢說要任期做滿。 至於要不要自動下台就看陳水扁本人,不然發起人民公投,要陳水扁下台。 引用:
你要挺扁或要倒扁,那是你的自由;我要挺扁或要倒扁,那是我的自由。 挺扁或倒扁是自由選項。當然,表不表態也是我的自由。 陳水扁 6 年也不是毫無建樹,只是過大於功,要論功過還太早,最快也要他下台。 通常不是蓋棺論功過嗎。 就面像來說,我到認為我長的比陳水扁蟀100倍,比馬英九還更蟀1000倍 引用:
弊案有沒有罪,當然是靠法律來認定,不然是什麼? 是媒體還是名嘴? 請你告述我。 這是自由名主的法治國家的基本常識。不然,違法犯忌,可免其刑, 這國家不亂才怪。像邱毅一樣嗎? 不反對他爆料,但是先前的做錯的 2004 年 320 的那個案子,要他負責有錯嗎。 引用:
在被抓到之前掩飾的夠好,根本查不出來,這明明大家都知道的文化嘛。 當然我什麼也不是,既不是邱毅,也不是李慧芬,更不會是審計部的官,當然沒有證據。 但是我有雙重標準嗎? 我說過反對查陳水扁的弊案嗎? 我說過反對倒扁嗎? 我只覺得有弊案不管藍綠、不管執政或在野都要辦到底,不要大小眼而已。 我只是說倒扁的一個民主過程。挺扁、倒扁是自由選項。 說這話給我感覺反而是你才有雙重標準吧。 引用:
而且我當然知道台北市檢調不歸台北市長管,應該說是歸法務部或司法院管轄。 只是依據那個句子改一下。很好笑喔,笑死不負責的喔。 鬧笑話是我的專利,怎麼? 有意見啊?! 還是要跟我爭專利ㄌ。 歡樂大放送,人人來搞笑。 引用:
這是一個可以看見各色高論的地方,也不需要誰服誰。 想說就說,如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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